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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到动物园也犯法

1999-08-0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沈秩琦

 现年33岁的郑学军,1990年毕业于昆明中科院动物研究所,获动物学硕士学位。同年分配到云南省森林自然中心动物收容拯救站,后被提拔为该站副主任。1997年4月,群众举报,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赵灿南,大量收购野生鸟类,贩销全国。没想到,公安干警在调查赵灿南(另案处理)时发现,1995年1月,郑学军与赵灿南合伙,由郑学军具体操作,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县管理所购买1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熊猫,并安排人将这批小熊猫运送到昆明云山村一个养鸡场内。由于离开了熟悉的生存环境,饲养期间有五只小熊猫死亡,存活八只。1月底,赵灿南、郑学军以每只单价8000元卖往深圳野生动物园,得款6.4万元,由二人瓜分。

今年3月,昆明五华区检察院以郑学军犯投机倒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4月16日,法院公开审理时,郑学军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受赵灿南委托的公务行为,不应构成犯罪。其辩护人称郑是为“该批小熊猫找到条件优越的归宿,具有社会公益性”。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县管理所负责人证实,郑学军等人出高价收购小熊猫,导致自然保护区周围老百姓大量捕捉小熊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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